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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为全面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建立持续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本科各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和质量,全面了解和掌握开学以来学校本科教学运行的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本科教学中的亮点,促进本科教学质量提高。根据2023学校工作要点、教务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与要求、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学校印发的“新一轮审核评估自查问题清单”、教务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学自评自建工作会”精神,学校定于2023年10月30日-11月10日(第9-10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检查方式

1、各学院院长和分管教学的院长要根据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要点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负责制定本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计划、确定重点检查内容、检查安排并组织实施。

2、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对开学以来学院教学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教务处组织专人进行抽查。

3、各学院要根据学校3月16日召开“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推进会”的要求,重点针对“新一轮审核评估自查问题清单”中问题全面落实“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具体的落实时间表。

二、检查内容

1、严格按照教育部高教司“加强高校课堂教学管理,坚持依法治教,明确课堂讲授纪律,严格课堂教学纪律”的要求和《重庆工商大学本科教学检查制度》(重工商大〔2007〕118号)的要求和内容逐项进行检查。

2、学院对期初教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实施的情况及达到的最终效果。

3、开学以来学院教学工作的整体运行情况,特别是学院开展课程思政教研、建设和全员培训的落实与实施情况,学院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学运行中的亮点、异常情况的调查与处理情况、急需解决的问题。学院对各主要教学环节监控到位情况。

4、听课制度落实情况,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干部听课制度》(重工商大委〔2020〕75号)的要求,学院领导和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持续深入课堂听课、走进教学、走进教室、贴近学生的开展情况。听课重点要关注课堂教学意识形态、课程思政、师德师风、学生评级成绩低于85分教师的课堂教学等问题,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相关人员深入课堂听课不得少于一次。

5、严格检查任课教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完成情况,教学大纳和授课计划中课程思政的落实与实施情况,开学以来任课教师的教学安排与教学进度是否与课程授课计划一致的情况和学生的出勤情况。

6、开学以来学院教师调(停)课情况。教师调(停)课是否按学校规定、要求完善了手续并得到批准,是否及时向教务处、评估办报备,是否已逐一进行了补课,学院是否对补课情况逐一进行了抽查。目前已调(停)课但还未补课或未落实补课的情况。重点检查调停课补课情况。

7、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学院要重点检查本学期课程是否按培养方案全面开课,是否存在漏开课程的情况。

8、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教务信息系统,学院综合办及时、全面梳理学生反馈信息,对涉及教学的相关反馈信息的处理及回复情况,对反馈问题的落实情况。

9、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评教成绩低于85分任课教师的帮扶情况,全面落实到位情况,学院领导、院级督导委员要重点关注和帮扶教学效果不佳的教师,并将整改和帮扶措施报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督办公室。

10、前8周结束课程考试的安排情况。及时排考,并通知到参加考试的学生,课程考试严格查验学生证件(学生证或有照片的一卡通),证照合一。结业课程考试严格按照课程的考试标准和规定执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教学班开设的同一门课程的结业考试是否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试安排情况及时汇总并报评估办便于针对性巡查。

11、各学院领导、辅导员、任课教师要严格和强化课堂管理。重点检查学生课堂上睡觉、玩手机、不认真听课、迟到、早退、旷课及不假随意离开课堂的情况,特别重视个别学生找人代听课的情况。

12、各学院和经管中心要对本部门管辖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与正常运行。

13、后勤处要对所有多媒体设备、教室空调、课桌等进行全面及时的维护、维修及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检查要求

1、请各学院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逐一落实到位、责任到人。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布置,组织召开学院大会、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落实期中教学检查的具体要求,广泛收集和听取教师和学生、校(院)级督导督察委员对学院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2、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检查办法由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落实。学院实验教学检查由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落实。各实验中心重点落实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3、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应包括学院的检查文件、检查项目(参加对象、检查时间及检查的结果与分析)、情况通报及检查总结等。其中,总结要体现具体数据,比如:课程思政落实覆盖面、课程思政培训覆盖面和参与度,教学的运行总体情况、存在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教学观摩、公开课、示范课、检查教师授课情况、课堂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学生出勤情况、领导听课情况,领导走进教学、走进教室、贴近学生的开展情况,任课教师调(停)课情况及安排补课情况、各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各教学环节的过程控制及质量监控等;要对统计数据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

4、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根据本次常规检查和重点检查的情况,如实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表》(见附件)。请各学院于11月17日(第十一周星期五)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表与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和调(停)课及补课情况汇总表(所有上交材料均需党政联席会审核、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章)(总结报告应体现学院教学及管理的特色和优势、重点解决了哪些问题,目前存在的困难、差距以及下一步如何改进等方面)送交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厚德楼1006办公室),并将相关电子文档直接通过学校企业微信发送至评估办孙老师。

5、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期中教学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属于学院职责范围内解决的应及时解决和处理,需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应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使教学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汇总检查结果后进行情况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表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调/停课及补课情况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      教务处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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