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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及对2023年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我校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2023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事宜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申报,汇总后于2024年6月21日下午5:00前提交项目申请书(二份,附件1)和汇总表纸质版(一份,附件2)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科(厚德楼2009,62768501),相关电子文档请发送企业微信教务处何达老师。

二、中期检查事宜

(一)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3)。

(二)提供材料

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4)

(三)提交时间

请有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交至学院负责老师处。各学院汇总收齐后请于6月21日下午5:00前提交纸质材料一份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科(厚德楼2009室,62768501)。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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