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实验废弃物暂存柜(以下简称“暂存柜”)的管理和安全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1、暂存柜是集中存放实验室废弃物的装置,便于依法依规实施统一集中处置。实验教学中心负责暂存柜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应急协调等工作,并指定专人对实验废弃物进行环保备案、处置申请、废物转移、汇总上报。
2、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废弃物的类别、特性,分类收集到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中(收集容器为塑料周转箱、耐酸碱废液桶和纸箱等),容器外张贴实验废弃物标签,详细填写标签中的主要成分、化学名称、危险情况、产废实验室、联系方式等各项内容。
3、出现下列情况的,该废弃物将退回产废实验室:
(1)未按要求分类或未按要求包装,成分超出废弃物处理企业的处理能力的;
(2)包装物(桶、袋、箱)破损或密封不严、盛装过满,可能导致渗漏或增加工人搬运风险的;
(3)未按要求贴标签、标签字迹模糊的。
4、实验废弃物转入暂存柜前,实验废弃物管理员须对废弃物类别、重量、数量等进行核实,登记每一件废弃物在暂存柜中的存放位置,并填写《环境与资源化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废弃物转入暂存柜台账》,同时做好防火、防盗、防泄漏和应急处置等安全工作。
5、实验废弃物暂存柜管理员应定期将实验废弃物转入暂存柜,废液桶须置于底层。暂存柜门口须张贴危险警示标识,标明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6、人员进入暂存柜应穿戴相应防护衣物及其它必要的防护用具。转运废弃物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和倾倒,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废弃物贮存区域。
7、实验废弃物转入暂存柜前,须充分通风十分钟以上。须两人及以上共同处理废弃物出入库,且保证有一人在暂存柜外等候。人员须穿戴相应防护衣物及其它必要的防护用具。
8、实验中心汇总核实已暂存的实验废弃物,根据存储情况,及时办理实验废弃物处置申报、转运手续,填写废弃物转移联单。
9、实验中心负责审核废弃物处置企业、运输企业的资质,禁止无资质企业接收实验废弃物。
10、暂存柜发生废弃物遗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并立即向学校教务处、保卫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