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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1年市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21〕253 号)(见附件2)、《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渝教高〔2009〕10号)(见附件3)和《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2〕201号)(见附件5)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市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和内容

教改项目应深入贯彻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双城经济圈教育协作、高质量体系建设、“三个一流”建设、新型产业学院建设、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评价改革、质量文化建设、创新型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产教科教融合、实践育人体系、智慧教育、人工智能+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等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鼓励各申报学院积极整合资源,联合开展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研究工作。

(一)鼓励创新。紧密结合我市、我校高等教育的实际,鼓励在已有研究与探索的基础上,从理论探讨、研究方法、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大胆、积极探索创新,力求反映前瞻性理论和前导性实践应用趋向。

(二)注重实践。坚持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以社会需求为目标,努力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整合。新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要充分体现继承性,积极消化、吸收、应用和整合、集成、深化已有教学改革成果。提倡各学院利用各种资源优势,选择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进行跨学科、跨学校及校企联合研究。

(四)突出重点。重点资助覆盖面广、符合高教规律、有落地实效、推广价值大、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的项目。鼓励各学院集中优势力量,选择对提高教学质量产生重要作用的项目进行攻关研究,重点带动,整体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相关选题可参考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在组织本次申报工作时,应认真学习和传达《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组织申报,申报人条件及经费投入须符合该办法的有关要求。

(二)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均可向学校申报教改项目。与我校合作办学机构和校外教学基地单位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可与我校教师、科研人员、教学管理人员联合申报(我校人员须为项目负责人)。

(三)截止2020年12月31日市级教改项目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市级教改项目;校级教改项目(除一流课程专项、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外)没有结题的不能申报校级教改项目。

(四)本次采取统一申报,统一评选,分类立项的办法进行。所有申报书均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6),学校统一评选,符合推市级项目的将作为重庆市教改项目进行推荐,不符合市级要求而符合校级要求的列为校级教改项目,不重复立项。

(五)本次申报类型有“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程思政专项和“四新”(不包括“新文科”)建设专项三类,在申请书上“项目类型”要注明。

三、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各项目组申报时应提供下述材料:

1.《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文件三份(电子文档发指定邮箱)。

2.《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汇总表》一份(纸质)。

3.请各学院(部门)统一汇总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及申报书,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截止时间。各学院最后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11点前,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教务处教学建设改革研究室(厚德楼2003,电话:62769240)所有电子档发送到:ctbuedu@126.com。

附件:

1.2021年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4.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5.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6.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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